木渎姑苏实验小学课后服务工作实施方案
木渎姑苏实验小学课后服务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中办发〔2021〕40 号)精神,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课后服务工作的通知》(教基厅函〔2021〕28 号)和《省教育厅等四部门关于全面推进中小学课后服务进一步提升课后服务水平的实施意见》(苏教基〔2021〕5 号)、《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督促“一校一案”全面落实课后服务工作的通知》(苏教办基函〔2021〕50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1.让每位家长放心。满足家长合理需求,提供高质量的服务,提升学校公信力。
2.对每个孩子负责。结合学校办学特色,开发丰富多彩的课程,并组织开展各类兴趣小组及社团活动,让孩子在校园学习生活中享受幸福、健康成长。
二、加强领导,健全组织机构。
课后服务是一项重要的民心工程,为保证此活动在我校正常开展,成立了学校课后服务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吴 芳
副组长:喻 霞 许 英
成 员:沈海英 江惠华 谢洪亮 刘建峰 沈 明 王齐慧
三、服务对象
按照“满足需求、家庭自愿、家长委托、学校服务”的原则,凡学生正常放学后家长接送有困难的,学校结合室场、师资情况,根据学生家长实际工作情况和接送情况确定服务对象,坚持做到有需要的学生全覆盖。
四、服务时间
2021年9月1日起实施。
每周五次:周一、二、三、四、五,采用错时放学的方法,结束时间分别为:
一二年级17:00,三~六年级17:30;
5、服务内容
根据学生年龄特点、学段要求和学校实际情况,分年级、分层次、系统性、个性化统筹开设课后服务课程。一方面指导学生认真完成作业,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进行补习辅导和答疑,为学有余力的学生拓展学习空间;另一方面开展丰富多彩的科普、文体、艺术、劳动、阅读、影视欣赏、兴趣小组及社团活动,最大程度满足学生的多样化需求。
六、操作流程
1.学校作好学生及家长的宣传工作,发放《“课后服务”告家长书》。
2.坚持学生自愿、家长申请、班主任核实、学校审核、家长与学校签订委托服务协议的工作机制。
3.学校审核确定服务对象并公示。结合室场、师资情况、接送困难状况等确定学生服务对象。期初确定,中途不再接受家长申请。
4.监护人(父或母)与学校签订委托课后服务协议书。协议书一式两份,学校与监护人各持一份。
5.家长要配合学校做好学生的安全教育和放学后的接送工作,遇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当天课后服务的,须提前向班主任请假。
七、管理办法。
建立严密的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分工,确保课后服务正常开放、有序开放,发挥社会效益。
1. 落实检查反馈制度:教导处统筹安排看护班学生的选拔、报名和活动时间的安排,定期召开带班老师会议。平时加强对“课后服务”过程的检查、反馈,实行行政日签到、班级日签到制度,切实保障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2.落实安全管理制度:学校加强安全教育的管理制度,加强过程管理,落实行政、教师、学生、保安值日全过程。学校成立事故上报应急预案,在事故发生的第一时间通知主要领导,及时处理,确保活动过程的安全。
3.落实教师考评制度:校行政结合平时检查“服务”情况,做好记录及相关“服务经费”的考核。
八、经费保障
根据《省教育厅等四部门关于全面推进中小学课后服务进一步提升课后服务水平的实施意见》(苏教基〔2021〕5号)的要求,建立并完善课后服务经费保障机制,按照省定课后服务收费标准和教师课后服务合理取酬标准,结合区域实际情况测算经费,强化财政保障。由学校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经费专用于“课后服务”工作人员,具体计算标准、发放办法,按相关文件标准执行。
木渎姑苏实验小学
2021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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